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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社会救助局获悉,2013年上半年武陵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电费补助即将发放,届时,96773户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将享受56.9万元电费补助。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 电价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经市民政局和常德电业局研究,从去年7月1日起,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采取先征后返方式实行电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每 月10千瓦时。同时,城市低保对象的电费补贴标准也由每户每月8千瓦时调整为每户每月10千瓦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电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其当地供电 部门负责,各区县(市)民政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每半年提供在保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人员统计花名册,经当地供电部门审核确认后,再由各地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以 “电费补贴”项目实行打卡发放。
2013年上半年,武陵、柳叶湖两区共有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96773户,按每户补助10度电,每度电0.588元计算,应补助电费资金56.9万元。市社会救助局已将该笔补助资金下拨到两区社会救助部门,估计近日内该笔补助资金将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