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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二手房交易毁约纠纷 房东坐地涨价难以成功
2013年12月05日 16:45 来源:常德买房网|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二手房房价也在呈现上涨趋势,不断上涨的房价,导致现在偶尔会出现卖家想要毁约的情况。如何应对这样的情况呢,本文全面解析出现此类情况应对措施。 一、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原因 随着二手房的升温,在二 ...

二手房房价也在呈现上涨趋势,不断上涨的房价,导致现在偶尔会出现卖家想要毁约的情况。如何应对这样的情况呢,本文全面解析出现此类情况应对措施。

一、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原因

   随着二手房的升温,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经常出现签约后房主反悔的事情。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实践上看,主要有以下原因:

   1、房主会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

   2、房主认为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

   3、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4、房主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事实上,我们从上述实践中所反映的理由来看,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房价上涨快,卖房人售出房屋后感觉吃亏,从内心里反悔。当然还可能有其他原因,比如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等。

既然有这么多的原因导致了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那么,这些被反悔的购房者要怎么办?他们的权益要由谁来保护,有什么对策吗?下面我们将继续探讨。

二、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对策,该怎么办?

   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非常扑朔迷离。一般来讲,购房者应该采取应对的对策如下: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三、具体案例分析交比你如何应对二手房卖方毁约

房价20%以内的定金均合法,工商建议买房者提高定金额度

   随着二手房的价格节节攀高,部分二手房卖方心态失衡,频繁出现毁约的情况,买房人不堪其扰。工商局近期就收到不少投诉,卖方以临时加价等借口毁约。工商部 门表示,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买房者通过多付定金的方式可以有效制约卖方毁约,“因为双倍定金的违约金会增加卖方的毁约 成本。”

临时加价“没商量”

   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看上了一套房子,房主和张女士的朋友私下里有些交情,出于对朋友的信赖,张女士仅通过口头约定和房主商定了价格和付款方式,张女士没有和房主签订合同就提前入住开始装修了。

   辛苦了三个月之后,张女士将房子装修一新,正准备和房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房主却提出近期同小区的房子都在涨,自己的房子卖便宜了,要加价10万元,否则要转卖他人。张女士私下打听一下,原来是有几个购房者看上了房主的房子,愿出高价购买。

眼看着花这么多钱装修好的房子又出现变故,张女士连忙致消协,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房主如约过户。在得知张女士和房主并无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消协表示 维权难度比较大,仅凭房主的收款签字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或者司法诉讼的途径解决。随后,张女士通过朋友说和,多付了3万元给房 主才顺利过户。

为涨房价故意刁难

   赵先生4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总价为280万的房子,在和中介及房主签订购房协议时,三方约定赵先生首付现金150万元,剩下的130万元分别用公积金贷款30万,商业贷款100万。

   然而赵先生准备150万首付现金的时候,房主说自己做生意急需现金周转,要赵先生一次性付房款中的250万元。赵先生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现金,但房主始终坚持要短期内拿到250万。沟通无果后,赵先生到消协寻求帮助。

   消协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多次协调,讲明履行合约的利害关系之后,房主坚持拿不到250万现金就不卖房了,而且只愿意赔付赵先生两万元的违约金,而购房协议上 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8万元,双方坚持不下。三日后,房主松口表示愿意多出1万违约金,赵先生考虑到打官司耗时又费力,遂同意了房主的调解条件,接受了3万 元的违约金。

事后赵先生得知房主以30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另外的购房者,比和自己约定的房价整整高出了20万元。

提高定金应对毁约

   针对市场上频繁出现的卖家毁约现象,律师表示,在房价处于上涨的阶段,卖房市场出现卖方违约的情况会比较多,购房者可以在搞清楚自己真实需求和市场价位的 情况下,通过合同增加定金。定金通过交付的方式生效,有一定的担保属性,在合同生效之后是对履行合同的担保,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不履行 合同约定就要双倍返还。

   他说,所以,如果购房者一旦看中某套房子的话,多付定金是有效制约卖方毁约的一个方式。比如总价180万的房子,定金可以付到36万,如果购房者预先付20万的定金,那么卖方毁约就要退40万,对卖方来说,这个毁约成本是足够高的。

   因此,工商部门建议购房者在自己购房意愿强烈的前提下,签订合同时和卖家提高定金的额度,增加卖房者的违约成本。而且在购房时一定要签订由行政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点评:买房者在这个时候或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这个时候要选择更好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关键词:房主,合同,购房者,定金,房屋
[责任编辑: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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