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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期限70年 那之后归属呢
2014年08月21日 13:13 来源:常德买房网|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那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房地产权该怎样得到保障呢?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那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房地产权该怎样得到保障呢?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细心的朱先生发现“从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个法律条文后,他一直在思考如果我们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那么到70年期满后呢,我们还能继续拥有房产权吗?这要怎样得到保障呢?


朱先生对此带有很大的疑问,他告诉记者:我一直很关注《物权法》无非是想弄明白当70年房产权期限到来时,我们自己买的这套房屋会是怎样的命运?难道说当70年后,我们的子孙后代还得再次花钱购买一次这套房子?如果房产权到期后还要再交钱,那么我们不是相当于在长期租房住,那这么多年的“房奴”日子还有何意义?朱先生的这种疑虑也正道出了很多“房奴”的心声,那么我们真的要引起注意了。

在了解到了广大“房奴”的心声后,记者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为大家解除这种疑虑。

 

70年房产权并非房屋所有权年限

        针对这种疑惑,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发布并施行,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等)在出让时,政府部门(一般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被授权行使职能)作为出让方,出让时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会因为土地用途、实际使用条件和现实情况不同,规定不同的使用年限给受让方,这里提到的70年指的是居住用地(即住宅用地),且住宅用70年指的是最高出让年限,出让时只能低于或等于最高年限,不得超过。而且出让年限的期限如何计算,这要参考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条款中应该明确写的有出让年限和终止年限及起算日。该律师还说:“房地产商售房时明确向购房者说明了70年期限,如果囤房时间长,自然房子的价格也应该会降低。也就是说同一处房产,如果其剩余年限越长,则它的使用价值就越大,价格也就越高;反之越低。也如同二手房,与新楼盘相比,一般来说价格自然比同地段、同户型的房子便宜。”

国家应尽快明确产权到期后的相关政策

        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房产权期限让购房者忧心不已。大多数人都是耗尽了青春只为买上一套房子,然而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的命运却不定?让人不得不担忧以后的居住问题。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有效的说明了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是可以申请继续使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曾指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也就是说70年的期限满后,你要继续居住,可以再继续缴纳一些土地使用金,那样你就可以继续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续期”的规定表明,购房者买的房子只是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续费与否主动权掌握在政府手中,而应当视当时政府财政的收支而定。 

        叶檀也指出,购房者买房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购房者70年期限满后是需要再一次确认房产权,而对于是否续费也是要看政府财政状况。


       土地所有者是国家,对于70年后广大“房奴”是否继续拥有房产以及是否需要“续费”使用,都是得看国家的能力,这也是验证国家是否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实处,是否考虑广大人民利益的时刻。面对人们的疑虑和大家的呼声,国家应当尽快明确住宅70年房产期限之后的续期问题。就当前形势来说,无论是保护广大购房者的产权利益还是维护整个社会公平、稳定以及保持国家的威严上面,国家都需要尽快化解矛盾,解决实事。

关键词:年限,出让,用地,土地,土地使用权
[责任编辑: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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