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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基本知识:一房一价
2013年04月08日 13:52 来源:常德买房网|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 ...

“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 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2011年5月上旬,上海物价部门日前已下发贯彻落实发改委有关商 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的实施细则,销售楼盘须公布房源实际成交均价。

基本简介

“一房一价”政策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楼盘基本信息、房源价格信息、已登记房源信息和收费项目信息。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保证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现在,国家针对部分地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做了一房一价的规定,这更有利于买房者的利益。是更多的买房者得到实惠,从中受益。

执行缩水

“一房一价”遭遇“执行缩水”,新政效果面临“打折”:广州地区大部分楼盘执行“一房一价”的形式,多是在销售大厅的公告栏上张贴或是装订成册供购 房者查询。但公示的内容多仅限于每套销售总价、房屋面积等几项信息,而没有公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要求公示的其他内容。

此前的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 必须明码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 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一房一价”的规定,开发商需要公开的资料包含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套内面积、优惠折扣、每套商品房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平方米单价、每套销售总价、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超过30多项内容。

另外,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各地开发商可自行降价,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对此,业内专家建议,应在执行过程中遏制开发商将“一房一价”的“价”随意抬高,如果任由开发商标价,那么执行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公众质疑

“开发商‘一房一价’的定价依据是什么?公众需要合理的说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袁瑾说。 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李毅华称,“一房一价”本身只是起到一个防止开发商开盘后随意涨价的作用,因此,房地产的交易信息需要向公众进一步公开。

“以大学馨园为例,开盘的吹风价是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一期开盘价格达到每平方米1.7万元,而现在二期开盘标注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6万元。开发商同时拿的一块地皮,前后的开盘价格相差如此之大,为什么?希望‘一房一价’能够切实遏制开发商乱涨价的行为。”袁瑾说。

业内人士称,“一房一价”意图虽好,但执行的尺度模糊,建议调控措施还需“精准一些”。一方面,可与开发商的成本核算结合起来考虑,防止开发商乱报 价;另一方面,还要严格审核销售的利润率是否在合理区间、价格标准是否与周边楼盘的成交情况脱节 等。目前部分地区已限制开发商随意报价。据报道,《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将于5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细则明确,开发商必须明确标志优惠折 扣及享受折扣的条件,并实行“一价清”制度,即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最终结算合同成交价格。

上海情况

2011年5月上旬,上海物价部门日前下发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 在商 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已登记房源信息,明确标示每幢房屋的幢号、房源套数、已登记房源套数和已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

按备案价对外销售

《通知》规定:“销售花园住宅的,明确标示该楼盘内所有花园住宅房源套数、已登记房源套数和已 登记房源实际成交均价。”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备案价 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此外,“商品房标价内容应该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标价方式应当为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使标价内容保持一致。”

明示分摊公建面积

此次《通知》还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确标示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 因素,包括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地理位置、预售许可证编号或房地产权证编号、楼盘总建筑面积、当期销售房源情况、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房屋类 型、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

对于房源价格信息本身,《通知》要求明确标示的内容包括:每套商品房的编号、销售状态、楼层、 户型、层高、建筑面积、暂测或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是否包含车位、房屋总价和建筑面积单价;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 件。采用价外馈赠方式的,应如实标明赠品的品名、数量等内容。

关键词:销售,标价,开发商,价格,房源
[责任编辑: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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