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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租房申请条件草案公布
2013年06月23日 10:15 来源:常德买房网|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联合发布的,《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日前正在作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如果一切顺利,这份实施细则将在下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 ...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 土局、市规划局联合发布的,《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日前正在作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如果一切顺利,这份实施细则将在下月提交市政府常 务会议审议。按照这项细则的规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入住价格低廉、设施完善的公共租赁房。

      尚在接受修改完善的《实施细则》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以家庭为单位,28岁以上单身人员或已婚未分户家庭可单独申请,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 单位统一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实施细则》中解释:住房困难家 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按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或房屋权属证记载面积计算,有多套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 按户籍人口计算。《实施细则》中还明确,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市场平均租金的40%,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含长期租赁的公寓楼)租金标 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集体宿舍按入住人口数均摊。

       以家庭为单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办理《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常德市公 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家庭财产、收入查询授权书》。由街道办事处、单位自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核查,再提交指定机构复审,复审完成后,公示 无异议者按终审时间排序进入轮候库并公示轮候序号,通过摇号获得入住资格的,由市住保办发放《入住通知书》,摇号未能获得入住资格的,自动进入下一轮轮 候,凡两次摇号未获得入住资格的,第三次优先配租。

关键词:住房,申请,租赁,家庭,单位
[责任编辑: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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