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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买房“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2019年02月23日 21:03 来源:经视焦点|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公摊面积”这回事,对于买了房子和将要买房子的,不止伤心,更“伤钱”! 终于!有人站出来替我们说话了

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公摊面积”这回事,对于买了房子和将要买房子的,不止伤心,更“伤钱”!

终于!有人站出来替我们说话了!“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一项新规征求意见稿显示,房地产交易或将正式告别“公摊面积”,近一年来舆论密切关注的“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现象有望终结?

我们先来看消息的起源:

近日,《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正式挂网开始征求意见,里面包含了13项工程项目规范和25项工程通用规范。其中,工程项目规范第10项,即是引发大家讨论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今后买房“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当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今后买房“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多数人的讨论,其实就源于此。你看,《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都明确了,“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那不就是取消了吗?

这只是有些媒体的错误理解!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只是个技术规范

我们首先要了解一点: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毕竟,我们商品住房购买、保有过程中,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都各有负责,这其中明确该管的内容,怎么可能被本不该管的《住宅项目规范》就给说了算呢?

所以,指望一个技术规范,就能解决我们大家都关心的一个话题,你说怎么解答?

今后买房“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难言的“公摊面积”

之所以大家对这个话题这么关注,确实是这些年来,“公摊面积”让一些购房者感到“很受伤”。

说这个话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公摊。公摊面积就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它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等等等等。

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今后买房“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由于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因此很长时间里,我们经常会看到媒体有报道,公摊面积由于缺少标准,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购房款,还要多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所以,“公摊”,实在是一个大家关注的话题,一有风吹草动,难免引来猜测无数。

“套内面积交易”无法根本改变“公摊面积”存在的现实

在这个《规范》当中,热议的另一个原因是“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句表述带来的后续影响。

“套内计价”这种交易方式,意味着“公摊面积”必须会取消吗?

今后买房“公摊面积”要取消了?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我们暂且先不说,《规范》中的这句话是不是只针对建筑企业竣工验收等情况而言,我们只说在现实销售环节当中,“套内计价”真的与“公摊面积”“势不两立”吗?

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是这样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对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解释说: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

而在目前大多数的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前期宣传的都是以建筑面积来计价,而与我们最终签订的合同当中,却基本上都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计价。也就是说,开发商前期宣传,只会告诉你房子1万/㎡,但在实际成交过程中,会明确标明以套内面积计算,1.5万/㎡

所以,对于购房人而言,这套房子的总价实际上是不变的。只是从交易过程来说,开发商和你是按照套内面积来交易的。这和《住宅项目规范》中“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这条要求其实也并没有冲突。

所以,不管是以什么来计算,只不过是计算方式的改变,对多交少交多少物业费、取暖费,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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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还有这些硬货需要我们知道

此次征求意见的《规范》,还有不少重要内容需要我们了解并提出意见。

  • 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

《规范》当中2.3.2条明确要求,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户内和公共部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应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排水、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及厨卫基本设施应安装到位;

② 供水、供电、燃气、道路、绿地、停车位、垃圾及污水处理等规划配套设施应具备使用条件;

③ 消防设施应完好,消防通道应畅通。

  • 四层以上住宅建筑应有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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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标准也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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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哥房谈:

       在当下这个时代,住房问题跟每个人每个家庭都紧密相连,敏感的神经随时被唤醒,“住房按套内面积算”一出,一方欢喜,一方口诛笔伐建筑面积交易的弊病。

      此次按套内使用面积算,那建筑面积是否还继续有效,虽然交易面积按套内算,那房屋的总面积是否算上建筑面积,如果算上建筑面积,那相关的物业费用,税费具体怎么算?

       总之一个政策发布,由政策传导的相关因素决定此政策的深远意义,希望政策制定者能从长远考虑,同时广大群众也别一窝蜂的人云亦云影响舆论走向,使得原本惠及百姓的政策变形!

关键词:面积,建筑面积,我们,交易,意见
[责任编辑: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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