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常德买房网 > 资讯中心 > 业界观点 > 正文
超缴公积金不能一退了之 或可用刑罚来遏制
2013年06月04日 11:44 来源:常德买房网|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6月1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名高管共超额缴纳的公积金233.83万元,已经清退。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张振赫表示,这都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造成的。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对超标缴纳公积 ...

6月1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名高管共超额缴纳的公积金233.83万元,已经清退。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处长张振赫表示,这都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造成的。

一直以来,全国各地对超标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几乎没有出台任何相应制度性安排予以严厉惩处。因此,因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可谓凤毛麟角。一则,审计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很少主动监管追责;二来,超标准缴存的企业无疑也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法不责众。

实际上,对于超标准缴纳公积金而言,个人交的部分涉嫌逃税;而单位交的超标的涉嫌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笔者觉得,这完全可以用刑罚来遏制。《刑法》 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延边州的例子来讲,无论是企业经营性收入,还是企业利润收入,全部都属于国有资产。5名高管私自将233.83万元进行私分,化为个人的工资福 利,实际是以单位的名义瓜分国有资产,基本符合“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循着这条路走下去,这起事件主要责任人不仅要判刑,所有受益者都得将不当收 益无条件退回去,并且还可处以惩罚性赔偿罚款。诚如是,看看还有哪家垄断企业敢多缴一分钱,多缴了谁又敢要?

关键词:单位,国有资产,公积金,企业,个人
[责任编辑:槟果]
常德买房网官方微信
网友参与评论

验证码:
特别声明: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热门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