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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将利好互联网金融
2014年12月02日 21:17 来源:0731房产网综合|我要评论 浏览字号:【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 ...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 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人民银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 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

  此外,为了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保险基金安全,征求意见稿还对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第六条)、保险费率的确定(第九条)、存款保险基金运 用的原则和形式(第十一条)、存款保险基金对投保机构的追偿权(第五条第三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第七条)以及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等作了规定。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出炉是对存款的保护制度的安排,过去是国家隐形保险,现在是引入存款保险,并且达到了共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存款额度超过50万的储户在考虑安全的背景下会多选择几家银行存款,这样就可能导致资金分散,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银行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因为考虑到风险,储户存款的安全意识会传导到银行,以前的竞争主要是拉存款,以后将主要是服务和安全。”

  黄震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如果退出对于互联网金融是利好,因为释放了出银行可能会倒闭的信号,储户可能会做一些其他的投资,更多资金会投向互联网金融,成为多元化的投资组合选择之一。

关键词:存款,保险,银行,基金,金融
[责任编辑: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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